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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协议

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表演服务协议 一、总则 1.1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沈阳擎绱)拥有网站所有权。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方”或“沈阳擎绱”)提供运营管理服务。沈阳擎绱按照本协议及其发布的规则等规定(以下称“运营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网的相关网络表演服务(以下称"网络表演服务")。 1.2为获得网络表演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您”)请审慎和仔细阅读本协议,清楚理解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和含义,包括免除或者限制沈阳擎绱责任的免责条款以及对您的权利限制条款,您同意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沈阳擎绱提供的服务。您在使用网络表演服务时,勾选“同意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表演服务协议”勾选框即表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您使用沈阳擎绱的网络表演服务视为您完全同意本协议的条款并受本协议的约束。 1.3使用网络表演服务的您帐号和密码由您负责保管;您应当对以其您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事件、结果负法律责任。 二、服务内容 2.1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表演服务的具体内容由沈阳擎绱根据现有技术和实际情况提供。 2.2鉴于网络表演的特殊性,保证您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沈阳擎绱相关运营规则使用网络表演服务。 2.3、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是教育网络表演平台,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本身不直接上传内容。 2.4、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运用自己的系统通过互联网向您提供服务,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增加或改变目前服务的任何新功能,包括新产品以及新增加的服务,均无条件地适用本协议。 2.5、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并不保证所提供的网站服务一定会满足您的使用要求,也不保证服务不会被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不作担保。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保留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的权利。 2.4、对于因服务器的死机、网络的故障、数据库故障、软件升级、服务器维修、调整、升级等问题,或其他不可抗拒的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黑客攻击等造成的服务中断和对您个人数据及资料造成的损失,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对您造成的任何损失 2.5、您理解: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电脑、网络服务接入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均应由您自行负担。 2.6、您应使用正版软件接受网络服务。 2.7、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在服务过程中,可能基于自身服务需求或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要求您提交个人信息。在此情况下,您必须按照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的要求提交真实个人信息或进行实名认证,才能享受服务。如果您拒绝提供个人信息,则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有权拒绝您对该服务的继续访问。 三、服务规则 3.1鉴于网络表演服务的特殊性,您同意沈阳擎绱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表演服务。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网络表演服务而造成任何损失,沈阳擎绱无需对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沈阳擎绱应尽量在变更、中断或终止服务之前事先以公告、邮件或系统弹窗等形式通知您。 3.2沈阳擎绱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表演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移动网络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网络表演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沈阳擎绱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沈阳擎绱应尽量减小因此给您造成的影响。 3.3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沈阳擎绱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表演服务而无需对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3.3.1您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3.3.2您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违反沈阳擎绱公布的运营规则; 3.4、 您在使用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3.4.1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3.4.2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规则和程序; 3.4.3 发现任何非法使用您账户或账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 3.5、 禁止您在接受网络服务过程中进行以下侵害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3.5.1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3.5.2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5.3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5.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3.5.5 宣扬邪教、迷信的; 3.5.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3.5.7 宣扬淫秽、色情、赌博、非法彩票、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3.5.8 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3.5.9 违背社会公德的; 3.5.10 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6 、禁止您进行以下侵害网络服务安全性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3.6.1 以任何形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直接或间接采取组织、教唆、窃取、占有、使用、捡取、购买、转卖等手段侵犯任何第三方拥有使用权的账户、虚拟财物等权益; 3.6.2 以任何积极或消极的形式协助他人侵犯第三方权益的; 3.6.3 禁止您利用网络服务无关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3.6.3.1 为任何非法目的及与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或产品未有直接关系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号、虚拟货币、虚拟物品等; 3.6.3.2 未经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授权访问或试图访问及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相关的任何账户、计算机或网络; 3.6.3.3 未经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利用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以任何方式收集任何其它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个人身份信息和通讯信息; 3.6.3.4 下载、安装或使用未经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开发并正式发布的其它任何网络服务或产品; 3.6.3.5 接收或下载由其他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您传输的您所知道或应当知道不能以此方式合法传播的任何材料; 3.6.3.6 利用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方式传输含有计算机病毒、破坏性程序的文件或其他任何可能对他人计算机或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软件或程序; 3.6.3.7 利用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3.6.3.8 利用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进行任何不利于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 3.6.3.9 利用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服务系统进行任何洗钱、预付卡套现、购买和销售非法取得虚拟货币等违法行为; 3.6.3.10 就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及合作商业伙伴的服务、产品、业务咨询应采取相应机构提供的沟通渠道,在公众场合发布有关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服务的负面宣传。 3.7、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账户所有权属于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有权根据运营需要,发布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服务项目、相关活动规则规范。您使用根据本协议获得的您账户和密码登录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的网站或接受其他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项目时,应遵守该网站或服务项目的相关公告、通知、服务协议及使用守则,您登录上述网站或接受上述服务项目时即视为对相关服务协议及使用守则的接受。 3.8、如您违反法律法规、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各服务协议或规则的规定,对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有权根据相关规则进行违规判定,并采取相应限制或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或冻结您对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账户的使用,限制或停止某项单独服务,扣除账户财物,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恢复使用。 3.9、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依照本协议规则限制、冻结或取消您的网络表演权限,可能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该损失由您自行承担,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使用规则 4.1您在使用网络表演服务时,必须向沈阳擎绱提供准确的您个人资料,如您提供资料不实,沈阳擎绱有权拒绝提供网络表演服务;如您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并通知沈阳擎绱进行审核。如因您提供的个人资料等不实而造成任何损失,由您自已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4.2您不得将其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给他人使用。如因黑客行为或您的保管疏忽导致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盗取、使用或遭受损失,沈阳擎绱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给沈阳擎绱造成损害,则您应予赔偿。 4.3您在使用网络表演服务过程中有任何不当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协议服务规则,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都由您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沈阳擎绱无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您的行为而给沈阳擎绱造成损害的,您应予赔偿。 4.4您在使用网络表演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沈阳擎绱有权对您提供的网络表演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如您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约定,您同意并接受沈阳擎绱根据约定进行采取暂停、取消网络表演权限等处罚措施。 五、内容所有权 5.1、 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服务内容可能包括: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站、网页运用、软件以及内含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元素,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对其服务标志、标识以及上述任何元素享有全部知识产权。 5.2、 禁止您进行以下侵害网络服务知识产权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5.2.1 复制、翻拷、传播和在网络上陈列产品的程序、使用手册和其它图文音像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5.2.2 公开展示和播放本产品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5.2.3 出租服务产品于他人; 5.2.4 对网络服务或相关产品的程序、图像、动画和音乐进行还原、反编译、反汇编、剪辑、翻译和改编等任何修改行为; 5.2.5 修改或遮盖网络服务或相关产品程序、图像、动画、包装和手册等内容上的产品名称、公司标志、版权信息等内容; 5.2.6 您不得对网络服务或相关产品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反向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Disassemble)等任何技术性的与合理使用网络服务无关的行为; 5.2.7 以本网络服务作为营业使用; 5.2.8 其它违反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相关法规的行为。 5.3、如您违反法律法规、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各服务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或规则的规定,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就任何主体侵权而以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提起诉讼或开展其他法律行动,并获得全部赔偿。 4.4、您在平台提供网络表演服务期间产生的任何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表演视频、音频,以下统称“主播成果”)的知识产权由您享有。经过您同意后,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在全世界范围内永久性地、不可撤销地、使用主播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著作权法》规定的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著作财产权利。 六、免责声明 6.1您完全根据自身意志和意愿以自身行为使用网络表演服务,同意使用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表演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您使用网络表演服务而产生的一切损害、损失、责任及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沈阳擎绱对您不承担任何责任。 6.2沈阳擎绱根据现有技术条件和实际情况尽量提供符合要求的网络表演服务,但并不担保网络表演服务一定能满足您的全部要求,也不担保网络表演服务因实际情况出现变更、中断或终止的情形;沈阳擎绱对网络表演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您不得就此向沈阳擎绱提供任何要求。 6.3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沈阳擎绱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表演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沈阳擎绱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您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6.4您如无法接受本协议相关约定和免责声明,有权自主决定不使用网络表演服务或终止使用网络表演服务。如接受本协议,应严格遵守相关条款。您使用网络表演服务视为您接受协议并受协议、运营规则约束。 七、规则和协议的修改 7.1沈阳擎绱有权修改相关运营规则和本协议的条款,一旦运营规则或本协议的内容有修改和变动,沈阳擎绱将会直接在沈阳擎绱旗下经营的网站上公布修改之后的运营规则或协议内容,新的运营规则或协议自公布之日即时生效。该公布行为视为沈阳擎绱已经通知您修改内容,沈阳擎绱也可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向您提示修改内容,您也可自行到沈阳擎绱相关网站查阅。 7.2如果您不同意沈阳擎绱新的运营规则或本协议内容所做的修改,您有权停止使用网络表演服务。如果您继续使用网络表演服务,则视为您同意并接受沈阳擎绱新的运营规则和沈阳擎绱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八、其它约定 8.1如您和沈阳擎绱之间就协议的签订、履行等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则应提交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管辖。 8.2沈阳擎绱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表演服务的所有权、运作权和解释权归沈阳擎绱所有。